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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截止)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06 16:04      点击:作者:

各有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协同申报,鼓励国内外研发单位参与申报。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且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任务分工,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参与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

2. 加强平台、人才、项目一体化布局,鼓励依托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三尖人才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申报项目。

3. 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4. 中国科学院合作项目,必须至少与1家中国科学院院属科研机构联合申报,且已与合作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处于生效期)。合作单位应具备项目相关领域的研发优势。双方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中应明确各自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并包括知识产权相关条款(或另行签署知识产权协议)。

5.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鼓励青年科学家、女性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严禁挂名申报,如有知名专家和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挂名申报的,一经发现,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6. 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创新人才计划,创新生态建设计划,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联合基金、优青、青年项目不纳入计算范围)。

7.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出具加盖学校公章、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申报要求

1. 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左右,执行期限从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2. 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3. 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4. 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5. 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费支持额度为每项50万元-150万元。项目申请人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项目申请人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栏目在线填报。(在线注册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四、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527,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1.科研部项目管理办公室:邓湘元  0734-8282569

                                               谢 超  0734-8282133

地址:南华楼111105

2.湖南科技云平台操作咨询:0731-889887308458677984586921


附件:2024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部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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