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医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提前做好学校202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的预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要求与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授权(发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一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非财政资金经费资助的项目应当通过省级成果登记后提名。
3.前两个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7.对于2022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示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
8.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医院)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6月1日前将电子版“202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1)发至daibingusc@usc.edu.cn邮箱。
2023年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暂未发布,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组以“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引”(附件2)为参考,提前规划提名工作,具体提名工作要求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戴兵 17873415528
附件1:2023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汇总表
附件2:2022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引
附件3:南华大学科学技术奖指标分配表
科研部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