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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2021-2022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12 12:07      点击:作者:

 

各学院及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就我校组织申报2021-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定位

围绕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益导向,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工业、农业、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问题,以及事关新兴业态、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等,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突破及工艺创新。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鼓励开放合作协同创新,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联合申报,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要求参与单位协同创新关联度高,且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各自任务分工,加盖参与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2.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4.鼓励申报项目所属领域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和新型研发机构),或有省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及团队的单位申报项目。具备以上条件之一,且有成果转化条件的申报单位,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科研一线人员牵头申报项目。严禁挂名申报,如有知名专家和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挂名申报的,一经发现,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研究团队或科研人员应集中力量攻关,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除外)。

3.科研人员应集中力量攻关,项目负责人最多允许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除外)。

4.为落实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

5.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其他要求

1.项目一经受理,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研发主要指标和研发总投入等原则上不得调整,省财政科技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2.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3.鼓励高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的“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中支出。

4.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须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

项目申报指南实行动态、开放管理,根据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科技厅将适时对指南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进行调整,欢迎大家结合实践多提宝贵意见,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完善、不断优化。

三、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1.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根据项目实施期内研发经费投入的一定比例,原则上省财政科技资金每项支持50万元~15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

2.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由企业牵头申报的,省财政科技资金资助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5%;由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省财政科技资金资助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由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独立承担的公益性研究项目,省财政科技资金可全额资助。

四、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项目申请人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第一次注册的申请人,注册账号后请联系科学部项目办进行系统审核确认。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推荐方式及要求。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科学部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

五、申报受理时间

本次发布的指南为2021年和2022年两年的指南,实行分批受理。

2021年度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4617:30

2022年度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101717:30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省厅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073188988861

省科技厅农村处:073188988837

省科技厅社发处:073188988832

省科技厅合作处:073188988660

省科技厅动管办:073188988860

省科技厅资配处:073188988756

省财政厅科教处:073185165759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

(二)学校联系方式

科学部项目办:谢超  0734-8282133

 

附件:1.2021-2022年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高新技术领域)

2.2021-2022年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农业科技领域)

3.2021-2022年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社会发展科技领域)

4.2021-2022年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领域)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1312

  • 附件【附件1-4.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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