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对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校在“南华大学2021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大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各院学术委员会、主管领导和科研办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申报工作;
2.组织学科、行业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
二、申请人条件及可申报项目类型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还有其他要求。
2.在我校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依托我校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各单位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并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可以使用校聘职称进行项目申报。
4.由外单位调入我校工作的申请人,直接在个人信息维护中将所在单位变更为“南华大学”。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不使用163、126、sina、yahoo邮箱,这四类邮箱存在屏蔽基金委邮件的情况),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可申请项目类型
1.在集中接收申请期间,我校可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湖南省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领域有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和人口与健康等5个领域,项目类型为重点支持项目,直接经费260万左右/项。具体领域方向和申请要求详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2.在非集中接收申请期间,我校可申报以下项目类型: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专项项目、应急管理项目、大部分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非集中接收期间申报通知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基金委或科学部网站发布的通知。
三、2021年申请重大变化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分类评审工作;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认真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3.全面调整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
4.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落实“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要求,对科学基金项目限项申请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详见《指南》“限项申请规定”部分。
6.预算编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纳入“包干制”,这两个类型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7.其他改革举措请见《指南》。
四、申报流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等文件。《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相应项目类型的通用介绍及相关学科领域为重点阅读内容。纸质版《指南》待学校科学部收到后将分发给各二级单位科研办供查阅。
2.申请书撰写。
(1)各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相应项目类型的撰写提纲及要求填写申请内容。申请人应确保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科研成果等内容真实,并及时更新变化的内容;申请人应征得参与人的同意,并告知其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2)申请人在个人信息维护或参与者信息填写时一定要注意,所在单位名称应为“南华大学”(附属医院人员要特别注意),所在院系所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
(3)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伦理审批件和其他特别说明需要的材料,签字盖章后,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纸质原件留存备用。
4.二级单位审查。各二级单位应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特别是,对申请人及参与者信息的真实性审查;对涉及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的内容应严格审核;对医学类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范畴进行专项审查(医学类申请每年均有项目不符合指南范畴的情况出现);对项目经费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各二级单位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提质打磨。
5.提交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申报资格证明和能力水平证明,申报资格证明如有关证明信、推荐信、伦理审批件等须原件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能力水平证明如代表性论著、专利、获奖等按照信息系统要求提交。
6. 由于时间和人员有限,申请书形式审查由各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完成,学校科学部仅审核申请人资格、人员签字和盖章部分,不再审查申请书内容。
五、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超 项 检 查 |
2月27日前 |
申请人须提交个人“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查重表”电子版(附件2)到学院科研办。 |
2月28日 17:00前 |
各学院科研办根据科学部提供的本单位《在研项目人员信息表》进行本单位项目超项检查,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查重表”(全院汇总)、“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科学部进行全校超项检查。 |
3月2-3日 |
科学部将全校超项检查结果反馈给各学院。超项检查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名单。 |
申 请 材 料 提 交 |
3月5日 16:00前 |
申请人在国家基金委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先保存暂不提交,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交学院科研办,主要用于项目申请书形式和内容的审查。 |
3月6日-8日 |
各学院自行组织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和指导,并反馈审查和修改意见。 申请人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的承诺书(附件4,需签名);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5,需签名); 3、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特殊情况表(附件6) |
3月9日 |
申请人根据学院审查和修改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在线提交申请书。 各学院科研办汇总审核全部申报材料提交科学部,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承诺书(附件7,院长签字、盖院章)、申报人承诺书(附件4)、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5); 2、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盖学院章); 3、2021年度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特殊情况汇总表(附件6); |
3月10-16日 (在线提交校内截止时间16日16:00) |
科学部集中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标书选择性重点评审,部分申请书返修、网上审核申请书等后续工作。 |
3月18日 |
科学部完成所有申报项目的系统推荐提交,办理汇总上报手续。 |
六、参与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事宜
项目组成员中有非本单位且非外籍人员,则视为合作单位,申请书上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我校人员参与外单位合作研究,请于3月7日前带齐《2021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须盖学院公章)》(附件8)、申请书封面、人员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申请书的最后2页)3份到科学部办理合作单位章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我校申请项目有合作研究单位,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科学部只接收二级单位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报送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二级单位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项目,可以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退回修改。
3.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合同复印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4.为避免重复资助,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详见《指南》中管理科学部有关内容。
5.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操作说明见附件9),个人简历均需按申报系统中提供的模板统一格式,勿采用往年旧模板。
6.在《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部分(附件10),申请人需对项目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所做的必要说明,以及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大于10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标准等内容所做的必要说明。
7.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按照《预算编报须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8.科学部在往年审核项目申请书时发现不少常见问题,请各项目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认真阅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审中不予受理常见原因》(附件11),避免这些非学术性问题。申请书填写完成后请严格按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5)进行自查。
八、科学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超 联系电话:0734-8282133 邮箱:usckjc@163.com
红湘校区南华楼11楼1105室
欢迎加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交流QQ群:726691135
附件:1-17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