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mcprc.gov.cn/whzx/bnsj/whkjs/201801/t20180112_830912.htm)的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艺术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请人要求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5日后出生)。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出版或发表的题目、时间及期刊或出版社名称等主要信息)。
3、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课题指南》
《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
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课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课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要的学科进行申报。
四、资助额度和研究期限
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至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至3年。
五、申报流程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114.255.59.86/)),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六、项目评审
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七、材料递交
社科处网上推荐受理时间:申请人网上申报和提交时间截至2018年3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到社科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社科处邮箱:2970407219@qq.com。
八、请申请人认真学习申报公告及相关申报文件,按申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未尽事宜请咨询社科处项目科,联系人:周才政,联系电话:0734-8281891.
(经咨询省文化厅:要求学校在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省文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人文社科处
2017年1月15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2:《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3: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