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
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社评〔2017〕9号)要求,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组织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通知详情见附件)
一、申报要求
1.我校申报人在湖南社科网或湖南科研网的“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的不用再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告知社科处并获得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个人账号在线申报。
2.申报成果鉴定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格式上传,每个文件不超过30M,若文件过大可分解成多个文件上传。
3.申报成果的范围
凡在湖南省工作的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在2015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社会科学成果,均可通过相关单位向省社科评审办申报。
申报范围主要包括: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上发表)的社科研究论文、调研报告。
‚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社科专著、译著、编著(含省部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单位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
ƒ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应用采纳的调研报告。
不属申报范围的有:
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
4.2017年成果鉴定实行限额申报。学校获得分配的指标为:
可以南华大学名义申报5项。
‚可以南华大学军工文化与地域文化研究中心、南华大学抗战历史与抗战精神展览馆、南华大学地方法治与法文化研究中心三个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名义申报,每个社科普及基地申报不超过2项。以省社科普及基地名义申报成果鉴定时,须事先获得基地负责人同意。
二、材料报送
1.2017年6月12日起至6月25日上午12:00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并在2017年6月25日上午12:00之前,交社科处一份与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包括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纸质《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著作原件,论文、调研报告、反响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以备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2.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的成果申报,社科处26日将在网上完成学校推荐工作。
3.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的成果申报,申报人需在2017年6月28日下午18:00之前交社科处一式二份与学校推荐后的网上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带水印),包括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纸质《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著作原件,论文、调研报告、反响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等,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并将《鉴定申请表》的封面复印后贴在材料档案袋面上。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项目科,电话:0734-8281891。
特别提醒:请申报人仔细阅读附件《2017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申报工作!
人文社科处
2017年6月9日
附件:
附件一:《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附件二:《2017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实施方案》
附件三:《2017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请表》
附件四:《2017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材料统计表》
附件五:《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
附件六: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