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
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司法部,<关于发布《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第171号)(https://www.sinoss.net/2017/0526/76961.html)要求,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组织工作。(通知详情见附件)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
2、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二、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项目通过网络申报,课题申报受理工作原则上由申报单位集中办理。申报材料请从“司法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登录,在机构设置中点击直属单位“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室)”后下载。
(二)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需提供主持人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原件已核和单位公章);申请中青年课题者,须提供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各一份((盖原件已核和单位公章)。没有证书或任免文件者,需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
(三)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三、申报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2017年8月13日之前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1份(含原件1份,资格证书或证明只需1份,放在原件材料中),其中学校存档1份。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
申报材料电子版(必须为WORD版)发社科处邮箱:2970407219@qq.com。请勿U盘拷贝!
(四)社科处联系人:周才政 联系电话:8281891
人文社科处
2017年6月5日
附件:
附件一:《关于发布《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第171号)
附件二:《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三:《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目录》
附件四:《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