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湖南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重大招标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下发文件《2016年湖南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重大课题招标公告》(湘社科办﹝2016﹞20号)精神,为了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1、招标对象
主要是有较强的研究力量、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科研攻关和协同创新能力强的有关部门单位,包括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重点是七家省级综合性智库、高等院校的科研团队。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招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省社科研究基地依托所在单位可单独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联合投标,鼓励社科理论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深度合作开展应用研究。
2、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共设立十个课题,每个课题确定一项中标,每项资助15万元。(注:按选题申报)
1.关于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发展愿景研究
2.关于湖南“一带一部”的发展定位研究
3.关于湖南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研究
4.关于湖南着力建设“五个强省”、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研究
5.关于湖南“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研究
6.关于湖南“加快构建科技文化创新体系、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体系、综合交通枢纽体系”研究
7.关于湖南“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文化创意基地、全域旅游基地”研究
8.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矢志不渝推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研究
9.关于坚持发展民主法治,纵深推进湖南全面依法治省研究
10.关于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定不移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研究
3、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课题组必须深入学习领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了解省情特别是涉及本课题研究领域的发展情况,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其成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组成员应由省级重点智库、社科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党校)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构成,其中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所占比例不低于30%。
(2)课题主持人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科研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一个课题只能有1名主持人。
(3)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须有较丰富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报送学校时间截止2017年1月4日,上交材料包括:纸质版《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经咨询招标单位,项目申请书只需要写研究提纲并详细写明研究内容即可,不需要按照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这几个部分来写,不需要交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七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一人一文件袋(文件袋正面贴申请书首页),同时将电子版发社科处邮箱:2970407219@qq.com。
5、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项目科,联系人:周才政;联系电话:8281891。
附件一:《2016年湖南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重大课题招标公告》
附件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人文社科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