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老师:
根据《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预通知》(国科金函财〔2018〕35号)通知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19年初启动对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此次收回范围是2015年度结题项目(附件1)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结余资金。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和使用结余经费(见附件2),结余经费可按原预算继续使用。
特别提示:
1、2014年及以前年度办理结题项目的结余资金不收回。
2、结余经费可使用时间的计算方式为: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2年。例:2015年底办理结题项目,2016年4月基金委下达验收结论,从2017年1月1日算起2年后,即2019年将收回结余经费的剩余经费。
3、收回结余资金将是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的常态,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期执行经费预算,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谢超 0734-8282531
附件:1、南华大学2015年度国自科项目结题审查通过名单
2、南华大学2015年度国自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一览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