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要求,2017年度国自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资助项目计划书》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月8日18:00前,项目负责人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自基金委ISIS系统(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下载《批准通知书》,按照《批准通知书》、《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1)、《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计划书,并通过ISIS系统提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审核后提交至国自基金委进行审核。基金委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二、9月15日18:00前,未通过基金委审核的计划书,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等待基金委再次审核,请负责人随时登录ISIS系统关注管理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
三、 9月20日18:00前,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正式的计划书状态显示为“等待接受纸质”或“基金委已审核”。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版本号应当保证一致。负责人需注意在“预算说明书页”及“项目签批审核表页”两处亲笔签字,财务部门公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办理,科研部门及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请项目负责人所属二级院部审核汇总纸质版后交科技处项目成果科(1教学楼1106室)。
四、特别提醒
1.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按要求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规定,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资助项目计划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2. 请按照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3. 如项目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附件4),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
4. 预算说明书模板务必在系统里下载,须保留“项目负责人签字: 科研部门公章: 财务部门公章: ”内容。
5. 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
联系电话:8282531
附件: 1. 计划书填报说明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书
科技处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