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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术交流信息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05 09:07      点击:作者:

校属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拟对我校的学术交流信息进行规范化管理,学术交流信息由科技处统一发布至学校主页“学术动态栏”。为做好该项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请各学院(部门)遵照执行。

1.信息报送:各学院(部门)在前一周次(或提前三天以上)向科技处提交下周拟开展的学术交流信息(报送形式:1)《海报》;2)《南华大学学术交流讲座申请审批表》,请从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写);

海报信息发布:科技处获取信息后及时在学校官网发布,同时将信息报送至学校宣传部,由其向学校公众平台推送。

2.动态发布:对于已经开展的学术交流,请主办单位在两日内写好新闻通讯,通讯可发布在学院(部门)网站,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至科技处,由科技处发布至学校官网“学术动态”栏。

3.信息登记:各类学术交流信息,均应及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予以登记。

4.学术报告费用:根据南华政发[2011]11号《南华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术交流费用一般由平台建设费支出,或主办学院(部门)自行解决;若需科技处支持,务必填写《南华大学学术交流讲座申请审批表》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交科技处审批盖章(未提前审批,不支持经费开支)。科技处拟支持费用标准:600-1000元/人次。

5.船山大讲堂:“船山大讲堂”是我校为活跃学术气氛,加强学术交流,提升学校的科学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推进我校双一流大学建设,而搭建的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

请各学院(部门)务必对照文件中相关条件邀请专家,填写好《南华大学“船山大讲堂”学术讲座审批表》,及讲座提纲、主要内容提交至党委宣传部、科研管理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审批,提前5个工作日报备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入选“船山大讲堂”的专家须报请学校主要领导知晓。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协助主办院部在校内做好宣传,组织好学术交流活动,以期达到“聚焦学术前沿,浓郁学术氛围,促进学术交流,提升学术声誉”的效果。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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