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申报2017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16]22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申报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所有项目均需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没有列入《申报指南》范围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内容包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 2017年申报表》(附件2)(含实施方案)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 2017 年申报汇总表》(附件3)。
(3)材料受理:
1)12月28日之前,项目负责人将附件2(含实施方案)和附件3各一式一份提交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usckjc@163.com;
2)12月29日,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3)拟推荐项目于12月30日之前,将附件2(含实施方案)一式三份(铜版纸胶装)和附件3一式一份提交科技处。
联系方式: 谢超 0734-8282569
联系地点:一教1106室
附件: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2017年申报指南
2.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2017年申报表
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2017年申报汇总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