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十二五”期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科监管[2016]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做好“十二五”期间立项且期满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就我校项目验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截止2016 年8月1日,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老系统)中显示我校“未验收”项目共计70项(见附件1),其中逾期未验收项目50项、期满待验收项目20项。
2、逾期未验收项目
(1)请逾期未验收项目负责人(2011-2013年立项的重点项目和2011-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老系统:http://61.187.87.49/pms-hn/LoginPage.do?userType=U)中填写验收报告,并提交。按照附件2中的要求,将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简装不露钉子即可),于10月8日17:00之前报送科技处110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于10月9日~10日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验收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2)重点项目除提交上述验收材料之外,还需按照《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回溯工作的通知》(http://kjc.usc.edu.cn/erjineirongye.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5&wbnewsid=2962)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3、期满待验收项目
请期满待验收项目负责人(2014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015年立项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做好9月下旬验收的准备工作,具体验收方式及要求科技厅将另行通知。
4、为维护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对逾期不提交验收材料或说明原因的逾期未验收项目,科技厅将按照项目终止程序办理,并对项目承担单位按科研信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其中事业单位及法人降低科研信用等级,从2017年起采取限制项目立项比例、控制支持经费等措施;企业单位及法人,以及项目负责人列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纳入“黑名单”管理,3年内取消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验收清理工作,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按质完成项目验收清理工作。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超 0734-8282569
附件:1、“十二五”期间湖南省科技计划未验收项目一览表
2、验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