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湖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要求,申报应围绕大数据领域、“互联网+”领域的重大需求,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来组织编写《项目申报报告简介》,请有意愿申报该专项的部门于9月12日前按通知要求将《项目申报报告简介》打印6份交至科技处。
科技处
2016 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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