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临床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
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研究网络布局,强化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
,
加快推进先进临床医学技术成果在基层的转化和应用,拟于近期开展湖南省2016年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1)申报条件
1.中心的建设宗旨是促进临床医学与转化医学相结合
,
提高我省临床医学诊疗水平及生物医药科研能力。
2.中心的依托单位须为我省内三级甲等医院
,
鼓励多家单位集成优势,产学研联合
。
拟建中心应具备科研用房3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中心专用科研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
;
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
3.中心的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
。
拟申请中心的学科应是我省优势学科,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
。
近3年来牵头主持过不少于3项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在学术影响和医疗技术方面位居国内前列
,
近5年累计发表SCI论文数量不低于10篇。
4.中心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的人才队伍
,
中心主任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是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影响力较大的一线医生
;
正高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3人,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
其中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5.中心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
,
中心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40张,依托单位每年投入该中心的科研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
6.中心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
具有创新意识强、高效能干、管理科学的领导机构。
(2)建设目标
中心建设期为三年
,
建设期满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疾病诊疗和成果转化:围绕疾病防治的发展趋势
,
依托中心优势,提出本领域重点研究任务和实施方案
,
获得1-2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大研究成果,转化2-3个具有特色疗效、易于推广应用的疾病诊疗方案
。
2.创新药械评价及转化:开展1-2项新药品、新器械的研究与评价
,
推进医药关键技术和产品的临床转化。
3.技术创新与科研攻关:在现有基础上
,
加快中心优势学科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攻关
,
鼓励申报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
4.技术研究协作与推广: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区域、三/二甲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
,
总数量不少于20家。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科技创业、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
,
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
(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
(1)申报条件
1.基地的建设宗旨是加快先进诊断、治疗技术的承接转化、应用示范以及向基层社区的推广辐射
。
2.基地的依托单位为我省地市级优势医院
,
鼓励多家单位集成优势,联合申报
。
拟建基地应具备科研用房30平方米以上,近5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300万元以上
。
3.基地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辐射能力
。
基地人才结构合理,医生总人数不低于20人
,
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基地应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
,
每年不少于1次。
4.基地具备较好的临床诊疗条件和基础设施
,
基地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50张。
5.基地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
具有创新意识强、高效能干、管理科学的领导机构。
(2)建设目标
基地建设期为三年
,
建设期满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疾病诊疗和成果转化:依托基地优势
,
应用推广1-2个标准化的诊疗技术规范,优化形成1-2个具有特色疗效、易于推广应用的疾病诊疗方案
。
2.技术对接和人才培养:与国家级或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内外优势医疗机构形成对接
,
开展技术转化和人才培养,引进先进诊疗技术1项以上
,
组织培训不低于10人次。
3.基层服务与培训指导:每个基地须挂联至少5家基层医院
,
开展本基地优势专科专项指导与培训,须为每家挂联医院重点培养1-2名技术骨干、培训医务人员5-10人次
,
建立有效的技术共享和推广机制,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
。
二、相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可提前做好相关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
可先行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了解申报相关流程
。
推荐单位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好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
。
(2)按照附件“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和“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申报书”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
(3)正式通知印发后
,
各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和相关程序开展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附件2: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