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衡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衡科发〔2016〕8号)文件要求,现针对2013-2014年度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2014年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实施效果。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中确定的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情况、项目实施指标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
2、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1、书面验收。限于一般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验收材料由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价验收。
2、会议验收。对20万元以下的重点项目,由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组织会议验收;对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重点项目,由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组织,监督管理科参与现场验收。
四、验收程序及进度安排
5月6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 连同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财务资料等复印件,按照附件2的要求打印装订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一教1106办公室,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开展评价验收工作。
五、特别说明
根据衡科发〔2016〕8号文件精神,对不参与、不配合或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不支持推荐其申报国、省科技计划项目。
附件1: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2:验收申请报告提交佐证材料清单
联系人:谢超 8282569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