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推荐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湘高企办字[2016] 02 号)的要求,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专家,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评审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湖南省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正高以上职称或者同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者优先。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并长期从事科研开发和企业科技管理工作,对相关产业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六)财务专家要求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员工,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并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含注册税务师资格)。
二、专家推荐程序
(一)各申报专家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附件1)。其中,技术专长栏目必须填写,依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2)的技术领域分类和代码,需填写至三级技术领域及代码。
(二)专家所在部门对申报专家进行审核同意后,出具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部门公章,连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一式3份于2016年2月25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1教1106室。
三、有关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以往已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均须重新申报。
联 系 人:谢超
电话/传真:8282569
电子邮箱:usckjc@163.com
科技处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