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华大学“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社科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南华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华大学重点学科考核办法、南华大学科技创新团队考核办法、南华大学重点实验室考核办法等四个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华政发〔2013〕79号)以及《南华大学重点学科(人文社科类)》(南华科发[2014]06号)、《南华大学科技创新团队(人文社科类)考核办法》(南华科发[2014]07号)、《南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南华科发[2014]08号)要求,学校将于2015年12月底组织对南华大学“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社科基地三年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考核范围:2012年立项建设的11个南华大学“十二五”重点学科,11个南华大学“十二五”重点实验室,30个南华大学“十二五”科技创新团队,5个南华大学“十二五”社科基地(名单见附件1)。
2. 考核内容:主要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建设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特别是平台负责人的相关成果。
3. 请各“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社科基地负责人组织对三年以来(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的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编制《南华大学“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期总结报告》(附件2-4)、《南华大学“十二五”社科类校级科研平台验收总结报告》(附件5),填写《南华大学校级科研平台2013-2015年建设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6),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纸质材料一式8份,附件2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至usckjc@163.com;社科平台验收总结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至1913734634@qq.com。
4.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南华政发〔2013〕79号中的相关考核办法,组织专家对各“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社科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5. 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处学科与平台管理科,李乐,电话8282531 ;人文社科处综合科,谭文丽,电话8281891。
附件:(详见压缩包)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