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科技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衡阳市财政局发布了《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衡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3年度立项的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评价依据
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湘财企〔2008〕46号),《衡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衡财企〔2014〕448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衡政函[2014]73号),《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衡财绩〔2014〕439号),以及其他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补助政策规定,相关财务会计法规等。
三、评价内容
1.项目目标设定、项目决策情况;
2.资金投入、分配和使用情况;
3.资金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
4.资金使用效果和资金项目目标实现情况。
四、项目单位自查
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填报《2013年度衡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基础数据表》(附件1),并按照《2013年度衡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2)进行自评打分,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及项目验收报告(附件4),于5月7日前将基础数据表、绩效评分表、绩效自评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双面打印,延迟结题需提交延期申请)一式四份(电子版发usckjc@163.com)报送学校科技处。
南华大学科技处 蒋黎明 尹陈艳
201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