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部级学科平台:
根据省厅要求和校党委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省部级学科平台信息化建设,促进优势科研资源共享,拓展国内外学科影响力,我处制定了《省部级科研平台网站建设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要求》),请各院部、各省部级学科平台按照要求执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站范围: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十二五”省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产学研示范基地、。
2、建站要求:各网站建设级别均为挂靠在科技处二级网站下的三级网站,网站页面整体设计风格、栏目布局由各学科平台调研后自行决定,网站日常信息维护工作由各学科平台指定专人负责。
3、 除自主建设网站外,各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应进一步加强“湖南省高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网”等网站日常信息维护。
4、请各院(部)在本院(部)二级网站上增设相关“学科平台”网站链接,增加网站影响力。
5、请各院(部)尽快拟定省部级学科平台网站管理员,于2015年4月8日前将附件2发至科技处邮箱usckjc@163.com。
6、有关学科平台网站建设的技术问题请与科技处蒋黎明、李乐联系,联系电话:8282133、8282531。
科技处、网络中心
2015.4.7
附件1:
重点学科(实验室)网站建设要求
各网站一般应设置以下六个栏目:
(1)学科(实验室)简介:学科(实验室)的性质、历史沿革、主要研究方向、仪器设备状况及对外服务项目等介绍。
(2)机构设置:学科(实验室)下设机构简介及职能,相关规章制度等介绍。
(3)学术梯队:学科(实验室)人员构成情况介绍,对学术带头人及主要学术骨干要求详细介绍。
(4)科学研究:学科(实验室)的主要科研方向、承担的科研项目与研究进展、取得的科研成果与奖励、学术交流情况等介绍。
(5)人才培养:学科(实验室)研究生培养情况等介绍。
(6)仪器设备:主要由“仪器设备”数据库组成,进行本学科大型仪器设备查询及对外开放服务。该栏目内容应与省教育厅“湖南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网”同步更新。
各学科(实验室)可以根据本学科(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添加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