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各类项目的主要支持对象、应具备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另从今年起将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列入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其支持范围为我厅批准立项建设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的专兼职科研人员,申报条件参照重点项目执行(每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开放基金项目2项。)。
二、申报程序
1.按“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本人申请、所在院部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与评审推荐、科技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推评、推评结果公示、报送湖南省教育厅评审。
2.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的查新工作放在批准立项后进行。
三、申报要求
1.填写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3〕11 号),把握改革动向,准确执行改革要求和项目申报、管理相关政策。
2.申报人请按照所申报项目类别,在申请书封面上的“项目类别”对应栏目处画“√”。“所属学科”一栏按照97年学科代码目录填写二级学科名称(不必填写代码)。
3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为2015年9月。
4.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曾主持过该类项目且在2015年1月1日前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5.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及承担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已经获得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且主持、参与项目数累计不超过2项。省教育厅查重若超过2项,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6.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应合理。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7.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对于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所在部门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初选工作,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方案,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四、材料报送
1.各部门统一于2015年4月3日将申请书1份、部门推荐排序的汇总表1份(见附件)(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科(1教学楼11楼1106房间),逾期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2.经学校专家评议通过的项目于2015年4月8日由各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材料至科技处科研科。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2份(待学校推荐后进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和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如有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装订在申请书后),“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1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
今年的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将增加匿名评审环节,这两类项目须在填写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的基础上,同时填写课题论证活页1份,活页文字表述需严格按照说明填写,不得透露单位及个人信息。
3.今年的申报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人与各部门科研秘书联系,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4月10日。
4.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交电子文档(可以发送至邮箱njustjlm@163.com)。电子文档名称统一命名为(举例:xxxx学院+张三+一般项目申请书.rar.)。
南华大学科技处
2015年3月8日
2015年各类教育厅项目限额申报(自然科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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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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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
青年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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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1 |
2 |
3+1(备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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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1 |
3+1(备选) |
|
核资源学院 |
1 |
1 |
3+1(备选) |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
3+1(备选) |
|
城市建设学院 |
1 |
|
3+1(备选) |
|
电气工程学院 |
|
1 |
2+1(备选) |
|
公共卫生学院 |
1 |
1 |
2+1(备选) |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
2+1(备选) |
|
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 |
1 |
|
1+1(备选) |
|
护理学院 |
1 |
|
1+1(备选)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
1 |
2+1(备选) |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
|
2+1(备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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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1 |
|
2+1(备选) |
|
数理学院 |
|
1 |
2+1(备选) |
|
附属第一医院 |
|
1 |
3+1(备选) |
|
附属第二医院 |
|
1 |
3+1(备选) |
|
附属第三医院 |
|
|
1+1(备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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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南华医院 |
|
|
2+1(备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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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10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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