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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2年度科研课时酬金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14 12:57      点击:作者:

各相关学院:

接财务处紧急通知,根据湖南省审计厅对南华大学科研专项审计整改要求,科研课时酬金严禁现金发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项目组成员个人账户。为贯彻落实相关整改要求,现将“2012年度科研课时酬金的发放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科研酬金税(10%)后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加人员的工作量合理分配课时酬金,负责填写《2012年科研课时酬金分配发放表》(见附表1)。

2、科研课时酬金税后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项目,由学院科研秘书负责收集本学院项目负责人的个人银行账号;并请填《2012年科研课时酬金项目负责人银行帐号登记表》(见附表2)。

3、请各学院的科研秘书负责收集本学院的附表1和附表2,并于11月17日(下周一)17:30之前将签字后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交科技处综合科。

4、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分配发放表者,则按2014年10月8日《关于发放2012年度科研课时酬金的通知》,已经交到科技处的《2012年科研课时酬金分配发放表》的分配方案,将课时酬金转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个人工资卡。

5、发放金额于10月9日挂在科技在线上。

谢谢合作!

联系电话:8282521,13017346305,13873410082

联系人:刘亚力,刘兵

科技处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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