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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南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22 11:11      点击:作者:

校属各院(部、处):

根据《南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的要求及2014年9月5日校务会精神,请校属各院(部、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遴选具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在编人员候选人。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就;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优先条件

1、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业绩突出者;

2、各类省级以上人才工程人员;

3、院(部)非主要负责人优先推荐省级以上质量工程负责人或教改业绩突出者

三、推荐名额分配(校务会确定)

序号

学科、专业名额

备注

1.

机械工程学院4人

其中:含机械工程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名;核燃料循环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非学院主要负责人1名;

2.

电气工程学院2人

3.

计算机学院2人

其中:含担任博士生导师校领导1名

4.

城市建设学院3人

其中:含市政工程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名;可包含学院主要负责人1名;

5.

化学化工学院2人

6.

核科学技术学院4人

其中:含担任博士生导师校领导1名;核技术及应用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名,可包含学院主要负责人1名;

7.

核资源工程学院4人

其中:含采矿工程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名;省人大代表1名;可包含学院主要负责人1名;

8.

环安学院2人

9.

设计与艺术学院1人

10.

数理学院2人

11.

医学院4人

其中:含基础医学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名;博士生导师校领导1名;可包含学院主要负责人1名;

12.

药生院3人

其中:含药理学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名;可包含学院主要负责人1名;

13.

公共卫生学院2人

其中:含预付医学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名;

14.

护理学院1人

15.

经济管理学院3人

其中:含管理科学与工程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名;可包含学院主要负责人1名;

16.

外国语学院2人

其中可包含学院主要负责人1名;

17.

文法学院1人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

其中可包含学院主要负责人1名;

19.

体育学院1人

20.

附一医院2人

内科学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名;可包含医院主要负责人1名;

21.

附二医院2人

其中可包含医院主要负责人1名;

22.

附三医院1人

附二附三集团负责人

23.

附属南华医院1人

医院科研负责人

24.

行政部门负责人4人

科技+军工1名、教务处1名、研究生处1名、人文社科处1名、人力资源处1名(与市政工程省重点学科负责人重叠);

合计

55

以上人员必须是正高职称在岗在编人员,名额没有备注均为非院(部)主要负责人

 

五、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1)请各院(部、处)民主推荐其所属候选人,并公示结果,于9月28日上午12点前将确定人选《南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交秘书处;

2)9月30日,秘书处汇总委员候选人名单,并报送选举委员会筹备组。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 联系电话:8282521

南华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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