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1号,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39904.htm
)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和申报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了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5.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6.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7.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应类型申请书的撰写提纲。
2. 2014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和地区基金项目。请申请人访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受理专栏(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index.html)下载2014年版申请书后按要求完成申请书撰写,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等。
具体要求如下:
请申请人向科技处项目成果科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 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项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
(3)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鉴于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相关项目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确保顺利提交项目申请书。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2014.1.15-- 2014.2.16 |
形成初稿:申报人员完成初稿撰写 |
2014.2.17-- 2014.2.20 |
二级单位评审:各学院(附属医院)组织申请书评审修改 |
2014.2.21-- 2014.2.24 |
第一次修改:申请人根据意见,进一步凝练修改申请书,修改后的申请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收集 |
2014.2.25-- 2014.2.26 |
第一次专家指导:科技处协助学院(附属医院)请专家指导,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修改完善 |
2014.2.27-- 2014.3.1 |
第二次修改:申请人对申请书排版格式、语句表达等仔细推敲,反复修订,力求申请书尽善尽美。 |
2014.3.2 |
二级单位形式审查: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对申请书课题组形式审查、课题组查重 |
2014.3.4 |
学校超项检查:二级单位将电子申报数据报科技处(同时交纸质文件1份);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完整,超项检查后,未经科技处同意不得更改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在线填写的申请请于3月3日24点前完成网上提交,超项检查后再撤回继续完善。(未参加全校超项检查的项目不予受理)。 |
2014.3.5 |
反馈超项结果:科技处通过邮件向各项目申请人和科研秘书反馈项目信息,供二级单位检查 |
2014.3.6 |
学校组织形式审查:科技处组织对申请书形式审查、课题组查重、专家辅导 |
2014.3.7-- 2014.3.8 |
第二次专家指导:科技处根据项目申请人意愿,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
2014.3.9-- 2014.3.10 |
定稿:项目申请人最后定稿,提交最终申报书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到所在学院(附属医院) |
2014.3.11-- 2014.3.12 |
科技处集中受理标书定稿: 学院(附属医院)统一向科技处提交最终申报书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3月11日上午:核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理学院、马列部、经济管理学院、体育学院 3月11日下午:医学院、药学与生物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 3月12日上午: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核资源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3月12日下午:附属一医院、附属二医院、附属南华医院、附属三医院 |
2014.3.13-- 2014.3.15 |
最后审查及上传标书数据:科技处开始上传电子数据到基金委(因网络拥堵,需时较长,3月12日以后不再受理任何项目)上传成功后打印电子清单,完成单位公函,按清单顺序装箱。 |
2014.3.17 |
送申请书到北京 |
2014.3.18 |
标书送交基金委接收工作组 |
4.申请书与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用A4纸、双面(签字盖章页除外)复印或打印、包贴装订,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一式3份,其它各类项目申请书均为一式2份,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4年3月12日前交科技处项目成果科。
5.联系人:尹陈艳 蒋黎明
e-mail: usckjc@163.com
联系电话:0734-8282133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九日
附:
1. 南华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2.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pdf
3.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4. 二级单位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