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申请人: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695.htm)、《2019年度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要改革举措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JSugy3tLD_D_Od6DasiFwA),项目申请人请认真领会并遵照执行。
1、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评审。2019年选择重点项目与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面上项目试点学科情况详见《项目指南》。
2、探索构建新时期联合基金资助体系。新设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湖南省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领域为生态农业、现代种业、新材料和自主可控信息技术,资助规模每年8000万,项目类型为重点支持项目,资助强度每项300万元左右。具体领域方向和申请要求详见2019年1月底单独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受理流程及截止时间与其他集中期申报的项目相同。请有关单位与申报人,密切关注基金委正式发布的指南,积极申报。
3、进一步简化申请管理要求。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且申请书中不再列出参与者。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二、申报方式
申请人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申请书(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若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自行找回;若申请人联系方式、校内工作单位等信息有变动的,请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科学部已为自科类各学院(医院)及部分社科类学院在系统中设置“院系所管理员”(管理员为各单位科研秘书),尚无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院系所管理员”添加,完成账号添加后系统将账号信息发至申请人邮箱,申请人根据邮件提示激活后即可登录。
三、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
1、我校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2019年度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以及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其中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参考附件2)。
2、2017年度和2018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9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本次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优青、杰青申请时不限项。
4、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原来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5、上一年度已获得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6、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2019年度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申请人根据对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 以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的具体要求,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各科目定义、范围和标准,如实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表》(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预算(分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预算(总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且根据形式审查表(附件4)审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内容一致),并向学院(医院)提交签字(签名正确、清晰,严禁代签)、盖章(合作单位公章文字和外单位名称一致)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各二级单位根据形式审查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同时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把关,指导申请人进一步提高申请书质量。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2、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并严格按照《项目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15/index.html)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除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外,申请人还应认真查阅正文中各类项目各学部、科学处的具体要求。
3、项目组主要参与者中若含境内其他单位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须在申请书的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并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外单位公章文字和外单位名称一致)。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合作申请项目须签订合作申请协议(附件5),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外拨资金进行具体说明(无外拨经费的也应在预算说明中注明)。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的老师还需携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附件6)1份、申请书签字盖章页3份(科学部留存1份,申请人自存2份)到科学部办理章盖手续。
5、2019年起取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取消博士后承诺函。
6、正在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须为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需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参考附件7),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7、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8、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9、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
10、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11、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2018年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线签署维护公正性承诺的基础上,2019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六、申报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 (2019年1月) |
学院组织动员及撰写申请书 |
各学院邀请有关方面专家举办专题报告,进行专题指导,组织发动教师积极撰写申请书。 |
第二阶段: (2019年1-2月) |
学院初审及同行专家评议 |
1月16日,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开放申报,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书初稿。 各单位组织专家从选题、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前期基础等方面对申请书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及时根据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申请书内容。 |
第三阶段: (2019.3.3) |
学院收集汇总申请书,进行第一轮形式审查 |
1、申请人将PDF版本的完整纸质申请书(在申报系统中先保存暂不提交),普通装订1份交科研秘书, 各学院组织进行本单位项目人员超项检查与形式审查。 2、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纸质申请书并报送科学部。 “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usckjc@163.com(含参与外单位项目) |
第四阶段: (2019.3.4-3.8) |
科学部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和评审 |
科学部对申请书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标书选择性重点评审,并反馈给各学院,供申请人进一步修改。 |
第五阶段: (2019.3.12) |
申请人提交正式版申报书 网上申请截止时间:3月12日24:00 |
1、申请人将定稿检查无误的申请书在申报系统中提交(请慎重提交,退回操作较麻烦)。 2、科学部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网上确认,当申请书状态变成“NSFC未审核”时,表明依托单位已经确认;如审核未通过,请申请人根据系统中的退回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依托单位确认后申请人方可从系统下载装订PDF版本的申请书,纸质档与电子档的版本号应完全一致。 3、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材料包括: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申请人承诺书1份(附件9)、形式审查自查表1份。 申请书报送要求: 申请书及附件(特指有关推荐信、同意函、证明信等,科研成果不需纸质)装订成一本,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封面装订,原件一式2份(签字盖章页单独1页,签名须和打印体姓名完全一致,有合作单位的盖好法人公章)。 |
第六阶段 (2019.3.13-14) |
1、各学院审核申请书 2、科学部受理申报书 |
1、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核对项目全部项目成员是否签名等,核对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学部,材料包括: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学院盖章)及其电子版、全部申请书、学院承诺书纸质版(附件10)。 2、科学部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上报电子版申请书。 3、科学部只接收学院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报送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
第七阶段2019.3.15 |
汇总、盖章 |
科学部对申报书进行再次审核,盖章后报送基金委。 |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超 0734-8282133 邮箱:usckjc@163.com
地 址:第一教学楼11楼1111室
2019南华国自科申请群 726691135(请项目申请人或者项目组代表务必加入)
附件:1-2019年度项目申请培训手册(申请人用)
2-同行专家推荐信(参考)
3-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4-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表(学院留存)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书(模板)
6-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
7-导师同意函(参考)
8-项目申报汇总表
9-申请人承诺书(学院留存)
10-学院承诺书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