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2017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目前尚未结题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
一、结题对象
2017年度立项的及2017年以前立项且未完成结题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
二、结题项目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1、电子版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结题报告(附件1)、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2)、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附件3)。填写好后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项目编号+姓名”的方式命名,上交各二级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usckjc@163.com,以便汇总。
2、纸质版材料要求:将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统一安排,有在研项目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科技计划项目,请准备申报2020年度项目的科研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结题验收。
(二)科技报告呈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在科技报告呈交系统提交一份科技报告(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科技报告撰写学习网址http://www.hnstrs.cn/Admin/Content/StudyTraining.aspx?categoryId=3
特别提示:结题项目必须要将结题材料和科技报告都完成后才能认定结题。
(三)结题材料注意事项
1、2017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合同书请从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87.87.49:9312/pms-hn/下载。 2017年立项的项目合同书由项目负责人到科学部项目管理办公室(一教1105室)复印,并获取科技报告授权码。
2、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当成结题成果。
3、项目成果中包括培养研究生的,请附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4、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检索证明。
5、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请提供合作企业的评价报告(盖企业法人章)。
6、请用荧光笔(彩色笔)在学术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醒目标识,以便审核。
7、结题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请按照实际开支如实填写(其中管理费按5%填写),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在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后(附属医院基金项目由医院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盖章),再送至科学部;结题报告最后一页中的“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一栏请参照以下格式自行填写:
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不要涉及论文,专利具体数量等),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费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
“学术委员会评价”根据上述参考格式填写好内容,项目负责人不要自行签章。
“依托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
四、材料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6月10日上午12:00,受理地点:科学部项目管理办公室(一教11楼1111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部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谢超 彭怀德 0734-8282133
南华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