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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我校2017-2018年度引进博士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6 17:53      点击: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华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实施暂行办法(201812月修订版)》(附件1)文件精神,现面向我校2017年和2018年引进的各类博士人员(附件2)开展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17-2018年度引进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结合学校核特色、医品牌、环保优势的发展特色,凝练研究方向,切实把握课题的继承性和创新性,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研究。

2、依据本学院、本学科、本学位点的发展特色和定位以及自己的研究专长,从可持续推进学科建设、提高基础科研水平的角度进行选题。

3、认真提炼项目选题,切实发挥好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作为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高水平项目的孵化培养作用。

4、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申请人填写《南华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表(一)和表(二)(附件3-4),其中表(二)为盲评材料,必须匿名,用于专家评审。

2、将申请书表(一)一式一份,表(二)一式三份报送科学部。要求:双面打印,简装,不露钉子;电子版材料发送至usckjc@163.com。所有材料均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材料。

3、申请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科学部联合教师工作部下达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经费参照《南华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附件5)进行管理。专家评审未通过者,给予一次退回修改的机会,30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二次专家评审,第二次评审仍未通过者,暂缓科研启动经费的发放。

4、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9926日,逾期不予以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经费参照《南华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实施暂行办法(201812月修订版)》第六条的标准申报。

2、研究起止日期统一为:201911-20211231日。

3、请各申请人高度重视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标书质量,学校将按照《南华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6)要求,对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验收。

4、对申报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请咨询教师工作部相关科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科类       0734-8282133

社科类  谭文丽    0734-8281891

      点:红湘校区一教111105

 

附件:

1-《南华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实施暂行办法(201812月修订版)》

2-申报人员名单

3-《南华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表(一)

4-《南华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表(二)

5-南华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6-南华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19826

 

  • 附件【附件1-6.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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