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华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实施暂行办法(2018年12月修订版)》(附件1)文件精神,现面向我校2017年和2018年引进的各类博士人员(附件2)开展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17-2018年度引进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结合学校“核特色、医品牌、环保优势”的发展特色,凝练研究方向,切实把握课题的继承性和创新性,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研究。
2、依据本学院、本学科、本学位点的发展特色和定位以及自己的研究专长,从可持续推进学科建设、提高基础科研水平的角度进行选题。
3、认真提炼项目选题,切实发挥好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作为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高水平项目的孵化培养作用。
4、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申请人填写《南华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表(一)和表(二)(附件3-4),其中表(二)为盲评材料,必须匿名,用于专家评审。
2、将申请书表(一)一式一份,表(二)一式三份报送科学部。要求:双面打印,简装,不露钉子;电子版材料发送至usckjc@163.com。所有材料均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材料。
3、申请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科学部联合教师工作部下达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经费参照《南华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附件5)进行管理。专家评审未通过者,给予一次退回修改的机会,30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二次专家评审,第二次评审仍未通过者,暂缓科研启动经费的发放。
4、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9月26日,逾期不予以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经费参照《南华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实施暂行办法(2018年12月修订版)》第六条的标准申报。
2、研究起止日期统一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请各申请人高度重视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标书质量,学校将按照《南华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6)要求,对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验收。
4、对申报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请咨询教师工作部相关科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科类 谢 超 0734-8282133
社科类 谭文丽 0734-8281891
地 点:红湘校区一教11楼1105室
附件:
1-《南华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实施暂行办法(2018年12月修订版)》
2-申报人员名单
3-《南华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表(一)
4-《南华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表(二)
5-南华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6-南华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