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我省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增强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技术系统集成和工程化验证能力,省发改委拟新增布局一批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湖南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湘发改高技〔2017〕74号)中明确的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
(2)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在该领域中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
(3)申报单位拥有一批业内领先、有待工程化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
(4)申报单位拥有本领域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以及科研成果工程化所需要的装备,能够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有资金、资产、技术、人才等实质性投入;
(5)管理团队和技术带头人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能力,在该领域中有一支结构合理、工程化研究开放与转化素质较高的技术创新团队,拥有30人以上的研发队伍,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不低于70%,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60%;
(6)工程研究中心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新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与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主攻研究方向无重复,创新平台在同一技术方向不重复布局;
(7)申报单位应联合领域中的优势可言单位(高校)或该领域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共同组建工程研究中心,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的组建形式,鼓励引进省外一流技术和管理人才。
2、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要按照《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湘发改高技〔2016〕472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并附电子版。装订顺序为真实性承诺函、组建方案、附件及证明材料,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国庆放假前交至科学部11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2140411@qq.com。
联系方式:8578081
附件1:《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
附件2:真实性承诺函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