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年初启动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此次收回范围是2016年度结题项目(见附件2)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结余资金。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和使用结余经费,结余经费可按原预算继续使用。
特别提示:
1、结余经费可使用时间的计算方式为: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2年。例:2016年底办理结题项目,2017年4月基金委下达验收结论,从2018年1月1日算起2年后,即2020年将收回结余经费的剩余经费。
2、收回结余资金将是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的常态,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期执行经费预算,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
未尽事宜请联系:
科学部项目管理办公室 谢超 0734-8282133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南华大学2016年度国自科项目结题审查通过名单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