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科研与学科建设部/人文社科办/军工质量办/高等教育研究所!
科技处
网站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发布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14 09:32      点击:作者:彭怀德

关于发布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

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衡阳市科技局和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衡科发[2020]5号),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专题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新冠肺炎防治专项

二、支持方向

(一)新冠肺炎防治专项

1.研究方向。聚焦强化应急技术攻关,追踪病源、摸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特征,研究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并进行临床成果转化,努力为一线联防联控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全面提升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能力,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集成示范研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装备研发与应用;

新冠肺炎疫情监测体系及相关设备研究;

新冠肺炎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基于网络办公、电子商务的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

2.资助类别

技术研发专题。分为社发类和工业类。申报的项目应承诺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专项资金的3倍以上。申报一般研发专题的,支持金额为每项10万元;申报重点研发专题的,支持金额为每项30万元。

基础研究专题。支持金额为每项10万元。

三、申报推荐方式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人员登陆衡阳市科技局门户网站,进入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平台首页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指引),在线填报有关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法人执照扫描件;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企业创新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证书、产学研合同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时间要求。此次专项申报时间截至到2020223日。

四、咨询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8869079

市科技局高新科                  8869157

市科技局农社科                  8855758

市科技局基础成果科              8338051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8867678

项目管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3058132248(工作时间:8:30~17:30

南华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彭怀德  谢超  8282133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0213

 

 

 

上一条:[转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衡阳市新冠肺炎防治专项创新平台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20 南华大学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人文社科办/军工质量办/高等教育研究所  版权所有.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