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19]92号)和《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 年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21〕34 号),现就做好我校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9年以前(含2019年)立项的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见附件2)。
二、结题要求
1.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结题组织工作,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期办理结题手续,并对结题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2. 相关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并准备好有关结题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白色铜版纸胶装)。
3.因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开展不能结题的,项目依托单位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4. 请各单位于9月13日之前将验收材料报送科学部项目办1105室。
5.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验收工作。对于逾期不办理结题或未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的项目,省中医药局将按照《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终止课题或取消立项并要求项目依托单位退还已获资助的经费,并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单位予以惩戒。
三、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采取会议答辩和书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一般课题做书面审核,重点课题做会议答辩。
联 系 人: 谢超
联系电话:0734-8282133
附件:1. 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
2. 结题项目清单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