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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12 10:24      点击: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现启动2023年上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所列项目

本次结题受理2018-2021年项目

二、结题验收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附件2)、研究报告(附件3)、成果简介(附件4),连同成果附件材料一起装订(一式一份),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医院)。

2、学院(医院)统一将本部门结题材料报送科研部,科研部组织5名专家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

3、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rms.xuefeng.space:25250/ResearchManagementSystem/,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作为附件上传系统时,必须对附件进行命名,否则教育厅无法在系统查看附件内容。

4、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并加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科研部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上报至教育厅。

6、需延期结题的重点或青年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结题,所有项目只能申请延期一次;目前暂未达到结题条件且没有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需提交逾期未结题情况说明;一般项目不允许申请延期;对于其它未结题的项目,将予撤项处理。

三、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将申请延期、项目终止等有关事项变更的申请表(附件5)汇总后于2022619日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科研部项目管理办公室。

1619日前,请各学院(医院)将本部门项目验收材料交至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2620~21日,科研部组织专家完成验收评审工作,并反馈专家意见。

3626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意见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

4627~29日,科研部进行结题材料的网上审核、推荐。

四、注意事项

1、在系统中上传成果附件;

2、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第一作者成果;

3、录入论文时,需选择对应的“收录情况”;

4、未进入CNKI数据库的国内期刊论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5、一条成果目录对应一个附件文件,建议为数据库中下载PDF文档或者扫描成pdf文件;

6、成果附件不要超过2M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对 20182020 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截止时间仍然不能结题的项目, 省教育厅将予以撤项处理,同时扣减该校本年度申报限额,同时扣减“双一流”经费。对不按要求组织一般项目结题的高校,省教育厅将责令整改,停止本年度项目申报。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已调离学校的项目,由项目推荐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五、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办公室: 邓湘元 谢超0734-8282569

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办公室:谭文丽 0734-8281891

地址:南华楼1105

附件:

1、应结题项目汇总表

2、结题报告模板

3、研究报告模板

4、成果简介模板

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暂行)

科研部

202366

 

上一条:(2023年9月1日截止)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的通告

下一条:(2023年7月24日截止)关于发布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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