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须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简称《进展报告》),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处以此作为核准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及作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跟踪、管理的主要依据。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3年度《进展报告》填报范围
2023年度我校共计132项国自科项目须提交《进展报告》(附件1),请学院(附属医院)通知到具体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办事快捷通道中,选择“进展报告”,在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在线填写《进展报告》。遗忘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的项目负责人请通过系统密码找回功能自行找回。
未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等处罚措施。
2. 2023年度《进展报告》填报要求
(1)进展报告采取由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学校在线审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定的方式进行,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
(2)报告正文“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分段陈述,条理清晰),发表论文和取得专利等成果(请利用“成果在线”导入报告正文后面的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目录)。此部分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应做真实详细的说明,填写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正文中如有需要使用图表、公式的,统一在“附件”中添加,正文中注明索引关系。
(3)“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
(4)“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前面几部分没有涵盖而需要说明的问题。若有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预算科目间调整,也需在此予以说明。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
(5)本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奖励的支撑材料,请通过成果在线提交,并在ISIS系统附件中上传电子版。论文的作者卷期页码等信息需完整,已接收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勿上传。未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间发表的成果(包括论文和专利)不得在本年度上报。未标注项目资助号的论文不得上传。
(6)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
(7)详细操作说明请参考附件2.。
3. 时间节点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上提交。提交后及时通过系统查看《进展报告》的状态,如显示 “基金委已审核”,表明该报告符合要求。
4. 联系方式
科研部项目管理办公室:谢超 0734-8282133
附:基金委不予通过常见原因:
1. 正文部分过于简单,无实质性研究内容;
2. 成果目录中列入未发表的文章;
3. 成果目录中列入非当年的申请专利或非当年发表成果;
4. 成果目录中论文归类有误。
附件:1-2023年度需提交《进展报告》的项目清单
2-进展与结题报告功能培训说明--负责人
科研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