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定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
1、2023年度评估对象为2018年(含)以前组建的工程、能源、生物、制造、资源环境和综合交叉领域省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评估为不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各省重点实验室对近三年工作(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开展自评分析,撰写评估自评报告(附件2),通过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服务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61.187.87.57:10999/)填报《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自评报告》,并提交反映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非本评估期、非本实验室研究方向、非本实验室研发团队、无佐证材料的数据,均不列入评估范围。
3、全面评价评估期内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成效及下一阶段发展计划。重点评估研究水平、成果产出及转化应用、人才队伍、基础条件、管理运行、联合共建等情况,下一阶段研发任务等。
二、2023年度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定期评估工作
1、2023年度评估对象为2018年(含)以前组建的资源环境、先进制造、社会事业和轻工纺织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3)。
2、参评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近三年工作(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开展自评分析,撰写评估自评报告(附件4),通过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服务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61.187.87.57:10999/)填报《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自评报告》,并提交反映中心建设与运行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非本评估期、非本中心研究方向、非本中心研发团队、无佐证材料的数据,均不列入评估范围。
3、全面评价评估期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成效及下一阶段发展计划。重点评价工程化研发方向、研发条件与人才团队、代表性成果技术水平与竞争力、在研任务技术水平、研发成果推广情况与经济社会效益、资源开放与行业服务成效、内部建设与运行管理情况、下阶段工程化研发任务等。
三、有关要求
1、本次评估在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服务管理系统完成,不需纸质材料,系统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请按后面联系方式联系获取。
2、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须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并于2024年1月15日前在系统提交评估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3、评估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电 话:0734-8578082
附件: 1.参加2023年度评估的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2.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3.参加2023年度评估的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4.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报告(模板)
科研部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