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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3日截止)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罕见病诊疗新策略及新机制”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9-18 09:03      点击:作者:

各有关学院及附属医院:

现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罕见病诊疗新策略及新机制项目指南》,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3533.htm 请申请人和各单位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4101316如有逾期,不予受理。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校内截止日期前提交,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科研部进行沟通。

项目简要说明如下,详细信息请见指南:

一、科学目标

  基于罕见病临床队列,应用多组学等新技术与方法,发现和验证罕见病关键遗传因素,明确关联表型或结点表型的关键靶点,阐明罕见病发生发展的共性机制,探索疑难罕见病病因鉴定和诊断的新方法,发展罕见病治疗的新技术和新策略。

  二、资助研究方向

  1.基于发现和验证罕见病关键遗传因素,发展罕见病多维度诊断新策略:基于罕见病临床队列,应用多组学等新技术与方法,发现和验证罕见病的变异新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新变异模式(非编码区变异、结构变异、新生变异等)、新致病方式(寡基因、体细胞嵌合、表观遗传等)及复杂变异;基于新的测序技术、计算策略和分析手段,建立基于基因组和新型标志物、覆盖范围广的罕见病遗传学诊断新技术和新策略。

  2. 阐明罕见病发病共性机制:利用罕见病临床队列遗传变异谱,从发育、遗传等角度,重点阐明以一类器官系统为主要表型的罕见病发生的共性致病机制,构建该类疾病的分类新体系,发现干预新靶点。

  3. 探索罕见病治疗新技术与新策略:针对罕见病治疗瓶颈问题,开发高效、安全的原创基因治疗工具;组织特异性(靶向性)递送系统;药物筛选和药物设计新技术;基于新原理和新机制的干预策略等。

  三、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资助强度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计划资助直接费用总额为3500万元。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选择资助期限和提出资金需求。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11-20271231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资格。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2024年已获得200万元及以上强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项目(含预申请)。

  2.原创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应符合《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五、申请程序

  (一)预申请。

  1.预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1011-2024101316:00时。

  2.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撰写预申请。无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在信息系统申请与受理菜单下,点击原创项目预申请,进入预申请填写页面,选择指南引导类,附注说明选择罕见病诊疗新策略及新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H23”,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3.预申请主要阐述所提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申请人按照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填写预申请相关内容后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并要求申请人必须在预申请的正文第一句明确写明所申请项目对应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

  4.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和正式申请提交截止时间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

  (二)正式申请。

  1.预申请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专项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正式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填写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的核心研究内容应与预申请一致,并要求在正式申请书项目摘要的第一句明确写明申请项目所对应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

  2.本原创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3.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

  六、咨询方式

  基金委医学科学部医学四处洪微 010-62327207

学校科研部:谢超  0734-8282133


科研部

2024918


上一条:转发《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关于发布“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2024年10月21日截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4年第3期应急管理项目《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申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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