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有关要求 , 为 做好我校2025年度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选拔申报类别、条件及要求
旨在遴选一批能承担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创引领性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难题、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领军人才和团队进行重点培养支持。包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高校)三类项目。总体要求如下: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高校)竞争选拔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
3. 同一申报人只能选择一类项目申报。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普通项目
1.1 基本条件
(1)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需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
(3)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1.2 特殊情形
(1)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特殊领域人才不占申报推荐名额。
(2)培养支持期结束且通过结题验收的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原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高层次人才引进青年项目以及支持期结束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四青”人才),首次申报(2022年前不计入)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
1.3 禁止条件
以下情形不能申报: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
(2)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1)。
(3)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
(4)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附件1)支持期尚未结束的。
(5)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2. 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专题
旨在深入推进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支持我省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大力集聚全国乃至全球致力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
2.1 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对学历、职称适当放宽。
(2)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在湘注册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企事业单位,在音视频、文化旅游、文化装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重点领域进行文艺产品生产制作、传播、保护等工作。
(3)该专题申报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2.2禁止条件
已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附件1)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
(二)高端科技人才(原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高端科技人才)
1. 基本条件
(1)申报人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须为国家或省级学术团体会员。
(3)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交叉学科等领域工作,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学术团体中有较大影响力。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开发业绩显著,在参与重大科学研究、重大工程建设、服务产业发展中贡献突出。
2. 禁止条件
以下情形不能申报: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青年层次项目且已过支持期的除外)。
(2)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项目的(附件1)。
(3)入选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
(4)入选芙蓉计划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支持期尚未结束的(附件1)。
(5)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创新创业团队(高校),(原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
1. 基本条件
(1)团队须以优势特色学科、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开展对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2)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在我省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学科或专业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团队拥有相对稳定的专职核心成员,一般为5—15人。专职核心成员中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
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重点支持一批对接科技发展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创新群体。
2. 禁止条件
已入选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同层次团队项目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
二、直接遴选条件及要求
旨在面向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直接遴选确定一批高层次人才,实行“人才举荐”机制,拓宽人才发现遴选渠道。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竞争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重大创新平台
1. 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每两年给予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2024年已经推荐单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实验室或中心主任,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需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
2. 上述在同一领域依托同一单位布局建设的国家级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二)重大科研项目
1. 对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4年度中央科技委员会审定的、纳入重大项目管理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对2024年度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根据需要给予团队核心成员1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上述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为项目负责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需为课题负责人。
2. 上年度实际到账经费1000万元(含)以上的横向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项目,视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横向项目不能拆解。
3. 横向项目以到账时间为依据。
(三)专家荐才
1. 3名在湘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在湘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2. 3名近五年(2020年至今)在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支持期内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联名推荐1名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3. 在湘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3年可推荐一次;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推荐对象需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专家荐才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推荐专家须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手写真实姓名。
4. 新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可重新获得荐才资格。
5. “同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同属科技部学科领域二级学科,其余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需具有行业相关性。
6. 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负责。
(五)有关要求
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申报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直接遴选对象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
通过“TS”实验室、在湘国家实验室基地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按照人才、平台、项目经费一体化配置原则,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三、申报名额和方式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申报名额
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7。
2. 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集中申报方式。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选择一类项目申报推荐。申请人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人才计划”栏目在线填报。
3. 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二)高端科技人才
1. 申报名额
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7。
2. 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登录注册“‘智慧科协’芙蓉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评审系统”(https://rcps.cast.org.cn/c/scene/frjh/home),访问“在线申报”栏目进行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凭“推荐码”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码”是建立推荐关系的重要标识,由推荐单位发放给申报人。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附件材料及申报人签字的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所在单位盖章意见页及非涉密证明(无固定模板)。
(三)创新创业团队(高校)
1. 申报名额
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7。
2. 申报方式
线下填报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要求。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完成填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二)各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于2025年6月9日17:30前报送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端科技人才项目:
(1)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申报推荐名单1份;
(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的《南华大学拟申报2025年度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1份;《南华大学拟申报2025年度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候选人成果汇总表》(附件3)1份。
(3)从湖南科技云平台导出的《2025年度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项目申报书》5份,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双面打印,简装。
(4)从智慧科协导出的《高端科技人才类申报表》(附件4)5份,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双面打印,简装。
(5)直接遴选类型,还需提供签字的《专家荐才表》或其它支撑材料1份。
各二级单位科研办把上述申报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成果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和直接遴选支撑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部工作邮箱,纸质版送至南华楼11楼1105室。
(2)创新创业团队(高校)项目
(1)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推荐名单1份;
(2)创新创业团队(高校)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创新创业团队(高校)申报书及其附件5份。
请把上述申报推荐名单、申报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及其附件打包发送至科研部工作邮箱,纸质版送至送至南华楼11楼1103室。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协会报送推荐人选。
五. 联系方式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端科技人才项目
项目管理办公室:邓湘元 电话:0734-8282569 邮箱:usckjc@163.com
(二) 创新创业团队(高校)项目
平台管理办公室:戴 兵 电话:17873415528 邮箱:usckjc@163.com
附件:
1.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清单
2. 南华大学拟申报2025年度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项目信息汇总表
3. 南华大学拟申报2025年度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候选人成果汇总表
4. 高端科技人才类申报表
5. 创新创业团队(高校)申报情况汇总表
6. 创新创业团队(高校)申报书(模板)
7. 各类项目二级单位申报指标
科研部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