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就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该项目为科技创新类。申报人为我省范围内有关中央在湘单位等有较大创新创业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一线岗位的科技人才放宽至42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
4.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
三、直接遴选
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以及部分“两院”院士、国家级和省级领军人才等一定直接推荐名额。具体情形如下:
(一)平台荐才
1.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序列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每两年给予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2024年已经推荐或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
(二)项目荐才
1.给予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4年度中央科技委员会审定的、纳入重大项目管理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1名(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给予2024年度省十大技术攻关项团队核心成员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直接遴选名额(已直接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1名。上述项目财政经费需1000万元(含)以上,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须为课题负责人。
(三)专家荐才
1. 2名人事关系在湘或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
2. 3名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支持期内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联名推荐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
3.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在支持期内,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可推荐1名团队成员纳入青年人才项目有关类别,予以支持。
4.“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领域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等,3年可推荐一次;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
5.同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同属科技部学科领域二级学科,其余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须具有行业相关性。
6.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负责。
(四)有关要求
1.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需符合申报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
2.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支持保障措施落实、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3.采取“专家荐才”方式推荐的,需按要求填写《专家荐才表》,推荐专家须对推荐对象审核把关,手写真实姓名。
4.通过“TS”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按照人才、平台、项目经费一体化配置原则,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四、其他事项
(一)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申报对象倾斜。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的急需紧缺人才,确需破格推荐的,应提供破格说明,详细说明破格事项和必要性等。
(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一般不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
(三)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本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五、受理方式
(一)申报名额
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2。
(二)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在线集中申报方式,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人才计划”栏目在线填报。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要求。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完成填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严禁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二)各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并于2025年6月16日17:30前报送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申报推荐名单1份;
(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的《南华大学拟申报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1份;《南华大学拟申报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推荐候选人成果汇总表》(附件5)1份。
(3)从湖南科技云平台导出的《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书》5份,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双面打印,简装。
(5)直接遴选类型,还需提供签字的《专家荐才表》或其它支撑材料1份,并填写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直接遴选报告(附件6)。
(6)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7)
各二级单位科研办把上述申报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成果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直接遴选支撑材料、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科研部工作邮箱,纸质版送至南华楼11楼1105室。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省科技厅报送推荐人选。
七、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办公室:邓湘元 电话:0734-8282569 邮箱:usckjc@163.com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附件:1.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清单
2. 各学院申报数额分配表
3.增加或不占推荐名额情形
4. 南华大学拟申报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信息汇总表
5. 南华大学拟申报2025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推荐候选人成果汇总表
6.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直接遴选报告
7.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科研部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