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23年度立项的省基金项目进行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22年立项且申请延期一年验收的项目,2023年立项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附件1)。
二、验收条件
项目执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验收:
1.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申请并授权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专利(附专利证书复印件),具有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证明;
2.省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资助(附基金编号及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国内刊物发表的论文,其刊物的影响因子(刊物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累计至少达到0.6(附论文复印件);
4.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CPCI》收录至少1篇(附论文复印件、检索证明);
5.撰写专著1部(附专著);
6.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以上(附获奖证明材料等证明);
7.其它(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在工作总结中说明原因)。
以上支撑材料,请在“附件清单”上传电子版。
三、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等管理办法,对照验收条件,准备好有关专利、高级别项目合同书(计划书)、论著等支撑材料并逐项填写。
1.在线填报。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点击“填写验收申请”下“进入填写”,浏览并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附件2)、《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附件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审核工作清单》(附件4)。
2.验收简况表填写及注意事项。支出金额的单位为“万元”,数额须同经费决算表一致;实际完成年月填“2025-12-31”;验收条件可多选。
3.《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附件2)填写及注意事项。请按照项目研究成果总结提纲撰写,打印后签字。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评价,请负责人按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提纲进行自评并代填相关内容,模板见附件2。三名小同行专家签字,由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或者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非课题组成员)审核签字;学术委员会或科研管理部门(签章)到科研部审核并加盖校学术委员会公章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章。
4.《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填写及注意事项。
(1)负责人到财务处打印《项目收支明细账》,根据《项目收支明细账》支出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注意事项见附件6,注:1.该批次项目均为包干制项目,但是系统并未更新,请各位老师根据项目支出情况,编制预算;2.间接经费总额填“批复预算数*6%”万元;3.各科目的结余数不能为负数。否则,须调整预算,调整后预算数须与批准预算数保持一致。)纸质项目经费决算表应与系统表格保持一致,由经财务处、科研部审核,并加盖财务处、科研部公章。《项目经费决算表》中的支出数据必须根据财务处出具的《项目收支明细账》进行填写,否则财务处不予以盖章。
(2)负责人携带《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收支明细账》、《任务书》(系统内可下载)到审计处加盖审计处公章。
(3)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项目收支明细账》不需要上传)。
5.《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工作清单》(附件4)填写及注意事项。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工作清单》填写相关信息,与系统内保持一致,加盖学院公章,交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送到科研部,后续盖章由科研部统一办理,无需负责人扫描上传。
6.《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填写注意事项。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提交至科研部(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sckjc@163.com),科研部根据学院提交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对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进行审核,并由科研部公示5个工作日,方才完成结题。联合基金项目经科研部初审、推荐单位(出资方)终审、公示后,方才完成结题。
7.完成论文、著作目录填写及注意事项。论文信息中应注明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并用高亮标识。
8.附件清单,应上传主要验收支撑材料,如专利、论文、著作、高级别项目合同书等。
9.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和联合基金项目在系统中结题,不需要提交纸质档。杰青、优青项目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材料后,再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会议验收,具体通知待科技厅下发。
10.未能按期验收的项目,请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延期验收。延期验收申请原则上需提前2个月提出(2025年10月31日前),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且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请延期验收1次。对提前或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先电话告知科研部项目办(0734-8282133),再登录账户在“填写变更单”,点击“重大事项变更”,选择“提前或延期验收”。按要求填写提前或延期验收,点击“提交变更单”,延期时间最多一年。
五、截止时间
本年省自科项目验收分两个批次进行:
1.拟申报2026年度省自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17:00。(2026年度省自科项目申报工作拟于7月启动)
2.其他人: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7: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欢、谢 超
电话:0734-8282133 地点:南华楼1105室
注:暑假期间办理盖章事宜,请直接联系相应部门的值班老师。
附件:
1.2023年度省自科立项一览表
2.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3.项目经费决算表
4.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审核工作清单
5.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6.系统填写经费决算表截图
科研部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