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接湖南省科技厅通知,现启动202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 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协同申报,鼓励省外研发团队和单位参与申报。。
2. 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诚信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 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情况。
4. 加强平台、人才、项目一体化布局,鼓励依托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省级以上园区(基地)内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项目,支持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人才申报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任务。
1. 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含兼职)人员,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并应提供社保证明和相关聘用资料,严禁挂名申报。
4.除涉密项目外,项目负责人应当围绕项目实施的背景、意义和预期可取得的科研成果,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科学普及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创作相关科普作品、发表科普文章、开展面向大众的科普宣讲等),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5.项目负责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不得隐瞒技术及安全风险。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承诺不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和归口推荐,推荐单位分为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部门(厅委局和省直属厅局级事业单位)、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和科研院所六类。省直部门主要推荐其归口管理单位申报的项目。其中,指南方向1.12、16.5、16.6,归口由省公安厅推荐。
(四)“前沿技术领域”专题和方向有关要求
申报指南见附件1,“前沿技术领域”设有专题(专题二至专题七)和方向(指南方向:1.1-1.3、10.1-10.3、17.6),主要包括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生命工程、未来能源、前沿交叉6个专题,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前沿材料及深空3个子方向,设立开放性指南,突出融合形态的技术创新,鼓励颠覆性、前沿引领技术创新,抢占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1. 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2. 项目需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在申报书的考核指标中应明确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新产品,并具备市场应用场景,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成果,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探索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期满后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取得引领性、颠覆性创新成果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做硬性考核要求。
3. 项目实施限额推荐,其中省属本科院校最多推荐2项;申报量子科技(指南方向:2.1-2.3)、脑机接口(指南方向:3.1-3.3)不受推荐名额限制。推荐单位需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由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不低于50%。
4. 对已规模化量产和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内容项目、一般性技术应用和推广项目以及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项目均不予立项。
5. 高校、科研院所须与企业联合申报,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并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在申报时一并提交。。
(五)“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专题“1类创新药”“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书需明确填写前期研究基础、研究任务的研发进度、考核节点和标志性成果(实施期满前获得1项以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1类创新药《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或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证),未填写相关内容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 鼓励申报单位加大项目研发资金配套。
2. 项目实施周期。“前沿技术领域”专题和方向、“1类创新药”“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方向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其他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执行期限从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3. 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4. 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 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6. 项目应整体申报,强化绩效导向,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费支持额度为每项50万元-15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项目立项后,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原则上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三、申报推荐方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栏目在线填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注册登录操作手册”)。项目申报材料要符合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2)。申报材料经推荐受理后,将无法修改补正。省科技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项目不进入评审。
四、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1. 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学校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12:00。
五、咨询电话
1.湖南科技云平台操作咨询:
0731-84586921、84586761
2.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
邓湘元 0734-8282569 刘芙蓉 0734-8282133
附件:1. 2026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2026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科研部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