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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15 19:16      点击:作者:

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就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该项目为科技创新类。申报人为我省各领域有较大创新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临床医生全职岗位的科技人才放宽至42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2.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 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意向全职来湘工作。意向全职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全职入职工作协议。

4. 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

三、直接遴选

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以及部分“两院”院士、战略科技人才等一定直接遴选名额。具体情形如下:

(一)遴选方式

1. 平台荐才

1)“TS”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2名。在湘国家实验室基地创建单位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重复推荐。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2)我省牵头组建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实验室不能重复推荐。

3)我省牵头组建的在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每两年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但2025年已参与直接遴选或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4)上述在同一领域依托同一单位布局建设的国家级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2. 项目荐才

1) 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重复推荐。上述项目财政经费原则上需1000万元(含)以上。

2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不占指标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除外。

3. 专家荐才

12名在湘或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已联名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可推荐1名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2)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院士是指:在湘建立院士工作站;担任我省牵头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主任或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两院”院士。

3)相关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具有行业相关性。

4)“两院”院士,3年可推荐一次,20242025年已成功推荐的不能重复推荐。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

5)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等严格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牵头专家为第一责任人。

(二)有关要求

1. 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须符合申报条件,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

2. 采取“专家荐才”方式推荐的,需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专家荐才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并由推荐专家实事求是出具推荐信。

3. 通过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4. 直接遴选对象不占推荐名额。

四、其他事项

(一)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和欠发达地区的申报对象倾斜。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的急需紧缺人才,确需破格推荐的,应提供破格说明,详细说明破格事项和必要性等。

(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般不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

(三)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本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其他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类别、原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年轻优秀青年人才、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能申报本项目(附件1)。

(四)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实行限项申报(见附件2)。

(五)3名近五年(202111日至今)在湘国家重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支持期内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联名推荐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竞争择优。国家重人才工程相关领域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3年可推荐一次20242025年已成功推荐的不能重复推荐。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被推荐人依托单位推荐不占依托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3

、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上传涉密材料。同一申报年度1人只能申报芙蓉计划其中1项。

(二)申报人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严禁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名额。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采取网络在线方式申报。申报人登录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人才计划”栏目在线填报。

(三)各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并于2026351100前报送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申报推荐名单1份;

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的《南华大学拟申报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1份;《南华大学拟申报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推荐候选人成果汇总表》(附件51份。

3)从湖南科技云平台导出的《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书》5份,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双面打印,简装。

4)直接遴选类型,还需提供签字的《专家荐才表》或其它支撑材料1份,并填写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直接遴选报告(附件6)。

5)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7

各二级单位科研办把上述申报推荐名单、项目信息汇总表、成果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直接遴选支撑材料、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科研部工作邮箱,纸质版送至南华楼111105室。

(四)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省科技厅报送推荐人选。

七、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办公室:邓湘元   电话:0734-8282569    邮箱:usckjc@163.com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附件:1. 芙蓉计划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同层次项目清单

2. 各学院申报数额分配表

3. 增加或不占推荐名额情形

4. 南华大学拟申报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信息汇总表

5. 南华大学拟申报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推荐候选人成果汇总表

6. 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直接遴选报告

7. 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科研部

202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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