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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30 16:19      点击:作者:

关于做好202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医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6〕127号文件要求以及《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湖南省科学技术青年英才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湖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专著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授权(发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一年以上(即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应用)。

2. 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及以上。提名青年英才奖的候选人于2026年1月1日前应在本省全职工作满一年,其工作单位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男性应于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应于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省科技进步奖“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组”项目所有完成人均应提交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各类科技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 2024-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5.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可以作为完成人提名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6. 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委员职务。

7. 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成果只能参加本年度一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团队、人选)的提名。

8. 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9. 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

10. 在确定提名等级时,可填写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三等奖5个选项的其中一个。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在选择提名“一等奖”基础上加选提名“特等奖”(需先征得3名行业内院士同意)。

11. 统一组织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请严格按照《202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提名手册》,详见附件2)的规定如实进行填报。

二、不得提名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1.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 有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3. 有可能影响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的;

4. 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

5. 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

6. 其他依法被禁止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或者有省级以上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提名手册》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在填写前应当认真研读各奖种提名书的填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通用项目(团队、人选)的提名书,需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安全类项目。根据保密要求,专用项目的提名书须按照《提名手册》中的模板,提供纸质材料。

 落实科研诚信责任要求,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负提名审核责任,候选人及其工作单位、候选项目(团队)完成人及完成单位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公示要求

1.项目成果所有完成单位、项目所有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2.提名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专家提名的应该通过具有提名资格的相关单位协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提名单位与成果完成单位为同一单位的,可合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3.公示内容按照《提名手册》的要求执行。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交截止前上传至“业务平台”。

4.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通用项目(团队、人选)

(1)提名材料1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的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2)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2. 专用项目

 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专用项目附件按照《提名手册》中“电子版附件”的标准提供纸质版。

专用项目不得在“业务平台”中进行填报,提名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应认真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确保提名、填写、报送等各环节国家秘密的安全。

六、提名时间要求

(1)各报奖团队于11月6日前提交完整版提名书(用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用)至科研部1103办公室。

(2)系统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下午17:00。

(3)提名单位管理员通过账号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生成本提名单位各奖种提名号,分配给项目完成人,并在网络提交截止日期内进行提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兵 17873415528  南华楼11楼1103办公室

附件: 202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科研部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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