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部现面向我校征求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单位按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需求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组织填报《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需求申报表》(附件2)。
 2、附件2中填报的项目名称必须与附件1中提供的项目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材料报送要求:无纸化申报。6月23日16:00前,各单位将《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需求申报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nhxc@usc.edu.cn。
 4、联系方式: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项目办  0734-8282133
  
 附件: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需求申报指南
 2. 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需求申报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