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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31 17:24      点击:作者:

 

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 ]23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由校学术委员会专家会议研究并制定我校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方案,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要求

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设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1. 重点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2. 优秀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 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4. 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所有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611日。

 二、限额申报

1、结合各院部往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标完成情况,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由校学术委员会专家专题会议讨论通过项目指标数分配方案见附件1

2、各院部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应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统筹安排本单位的项目申报。每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可申报开放基金项目1(名单见附件2)

3、项目申报材料由所在院部统一报送,学校不受理超额申报、个人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个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529—628日)。无登录账号的老师,由科研秘书汇总,联系科技处统一分配申报账号和密码。     

2、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中完成项目填报工作,并由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请见附件3)。

 3、各学院要对申报项目要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书,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并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

 4、院学术委员会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并在院部内部公示至少3天。一般项目需进行推荐等级排序,并注明备选项目。

5、科技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推荐上报的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以及备选一般项目采取双盲的形式进行评审,进行差额推荐,并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改革,对项目在创新引领、社会服务、科教融合、成果转化方面提出新的要求,请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省教育厅项目申报通知(http://kxjsc.gov.hnedu.cn/show/296,412.html)。     

2、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主持承担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项目数累计不超过2项。

3、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 人,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4、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8万元、优秀青年项目不超过6万元,一般项目为1万元。 

5、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691日,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201*1231日)。  

 6、申请书中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以及经费配套意见,请按照学校提供的模板填写(附件4)。 

7、请勿修改申报表的格式,否则在提交申请表时系统不能自动解析,且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M 

8、有合作单位的,应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9、重点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需提交法定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待学校组织评审后进行。重点项目应围绕学科前沿、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课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应围绕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 

五、时间安排

1617日下午17:00之前,各学院将各类项目申请书(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复印,简装,一式一份)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以学院-申请者姓名命名),连同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1份(学院签字盖章)及其电子版一起报送科技处1106室,逾期不予受理。

2620日前,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上报的科研项目。     

3624日前,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完善项目申请书,检查无误后提交至学校,经学校科技处审核后,导出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并打印一式2份(双面打/复印,胶装)、及其电子版交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  超、彭国文; 电话:0734-82825690734-8282133

                                                  邮箱:usckjc@163.com

 系统保障咨询:钟坚成,联系电话:13207316286

 

附件:

12016年教育厅科研项目指标分配方案(自然科学类) 

2、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一览表

3、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4、申请书学校意见模板

5、湖南省教育厅《课题论证》活页

62016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6531

 

 

  • 附件【通知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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