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湖南省发改委《关于请组织申报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要求,本次国家发改委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国家工程实验室)申报应围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领域指南中针对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的突出问题,以及污染防治成套技术、装备和材料的重大需求,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来组织编写项目申报方案,申报方案需充分体现产学研用等单位的紧密结合,并进行实质性合作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请有意愿申报该专项的部门于3月1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交科技处。
科技处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