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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

发布日期 :2014-08-25 13:45      点击: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厅拟对近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为2011年以来立项并已完成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技成果产出及应用、知识产权形成及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及团队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经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相关要求

1、验收材料

2011年以后立项的项目(在系统中签订合同的项目),验收材料须在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打印1式3份交科技管理部门。验收材料包括: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

2、成果登记

按照《湖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后,须及时到所在市州科技局或我厅成果管理部门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后,方才视同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办理程序见www.hnst.gov.cn/zxgz/kjcg/kjcgdjtj)。

3、其他

本次验收工作2014年10月20号前完成,项目验收材料和科技成果汇总表请于10月20号前交科技处(电子版发邮箱njustjlm@163.com)。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不能按期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验收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联系人:蒋黎明 尹陈艳 8282133

南华大学科研科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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