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申报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20]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申报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所有项目均需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没有列入《申报指南》范围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内容包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 2020年申报表》(附件2)(含实施方案)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 2020年申报汇总表》(附件3)。
(3)材料受理:1月31日之前,项目负责人将附件2(含实施方案)一式三份(铜版纸胶装)和附件3一式一份提交科学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usckjc@163.com。预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谢超 彭怀德 0734-8282569
附件: 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2020年申报指南
2.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2020年申报表
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细项目2020年申报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