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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10 08:41      点击: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现启动2021年下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见附件1)

本次需要申请结题的项目是教育厅2017-2019年立项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其中2017年立项的项目本次必须完成结题任务,否则将做撤项处理。本次暂不受理2020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结题。

二、结题验收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附件2)、研究报告(附件3)、成果简介(附件4),连同成果附件材料一起装订(一式一份),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医院)。

2、学院(医院)统一将本部门结题材料报送科研部,科研部组织5名专家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

3、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凭项目编号姓名登录rms.xuefeng.space,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

4、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并加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科研部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上报至教育厅。

6、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结题,所有项目只能申请延期一次;目前暂未达到结题条件且没有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需提交逾期未结题情况说明;对于其它未结题的项目,将予撤项处理。

三、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将申请延期、撤项等有关事项变更的申请表(附件5)汇总后于2021年12月22日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科研部项目管理办公室。

1、12月21日前,请各学院(医院)将本部门项目验收材料交至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2、12月22日~23日,科研部组织专家完成验收评审工作,并反馈专家意见;

3、12月24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意见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

4、12月24日~25日,科研部进行结题材料的网上审核、推荐。

四、注意事项

1、在系统中上传成果附件;

2、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第一作者成果;

3、录入论文时,需选择对应的“收录情况”; 

4、未进入CNKI数据库的国内期刊论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5、一条成果目录对应一个附件文件,建议为数据库中下载PDF文档或者扫描成pdf文件;

6、成果附件不要超过2M;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逾期未结题项目将予撤项处理。2022年初省教育厅将对继续对立项的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进行清理{2017年以前(含2017年)},并根据撤销项目数量,按照一定比例扣减本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名额,同时扣减“双一流”经费。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已调离学校的项目,由项目推荐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五、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办公室:刘  军  0734-8282133

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办公室:谭文丽  0734-8281891

址:南华楼1105室

 

附件:

1、应结题项目汇总表

2、结题报告模板

3、研究报告模板

4、成果简介模板

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暂行)

 

 

 

科研部       

2021年12月6日  

  • 附件【附件1-5.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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