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附属医院:
为组织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国家自科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校在“南华大学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动员大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各院学术委员会、主管领导和科研办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申报工作;
2. 组织学科、行业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项目申请书质量。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正文相关部分)。
2. 各单位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并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可以采用校聘职称(须有学校正式聘用文件)进行项目申报。若查实有人员信息造假造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切后果均由二级单位承担。
3.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不建议使用hotmail、outlook、sina、yahoo这几种电子邮箱),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2023年申请重大变化
非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十大类项目,研究期限由系统自动生成,此期限必须与正文中“研究计划”的期限一致;在站博士后需要自行选择研究期限。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2023年开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计入限项项目数合计为2项,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具体见《指南》中“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3.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申报资格进一步统筹,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同一层次的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具体见《指南》中对应的人才计划项目相关规定。
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各类项目的限项对象见《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五、申报流程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申请规定》(附件1)等文件。
2. 申请书撰写。
(1)各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相应项目类型的撰写提纲及要求填写申请内容。申请人应确保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信息、科研成果等内容真实,并及时更新变化(职称等)的内容;申请人应征得参与人的同意,并告知其有关限项申请规定。
(2)申请人在个人信息维护或参与者信息填写时一定要注意,所在单位名称应为“南华大学”(附属医院人员要特别注意),所在院系所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重新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生成PDF,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版本。
3. 二级单位审查。各二级单位应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涉及科研诚信、科研伦理和生物安全的内容应严格审核;对医学类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范畴进行专项审查。
4. 提交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申报资格证明和能力水平证明,申报资格证明如有关证明信、推荐信、伦理审批件等须原件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能力水平证明如代表性论著、专利、获奖等按照信息系统要求提交。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5. 科研秘书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确保申请人和参与者的职称、学位、在岗情况、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
六、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时间安排 |
具体内容 |
2023年1月-2月 |
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完成申请书开题、修改和质量审查工作,确保申请书质量。 |
3月1日前 |
二级单位提交《项目查重表》(附件2)到科研部。 |
3月6日前 |
项目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审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将《形式审查明细表》和系统导出的申请书(含必要附件)纸质版交二级单位科研办。 |
3月9日前 |
二级单位进行人员资格审查和申请书的形式审查,部分申请书返修并重新提交。 |
3月11日16:00前 |
二级单位在线上报申请书到学校,将《申报单位审核承诺书》(附件4)和《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报送科研部。非集中受理期项目暂时勿确认 |
3月12日-18日 |
学校组织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退回修改,在线推荐形审合格的申请书、准备申报公函等。 |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科研部只接收二级单位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 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二级单位和申请人认真自查。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项目,可以由二级单位科研办退回修改,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
3. 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自科基金项目必须提供学校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工作的时间说明(人事处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4. 申报管理学部项目时,已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并已经结题的项目要求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扫描件。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的管理科研部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研部项目。
5.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同意,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时将盖好合作单位公章(避免单位名称变更、人员调动等)且完成所有人员亲笔签字的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传至附件,否则学校不予最终提交。
6. 对于涉及人体实验、动物实验和其他伦理行为的研究项目,要求提供《医学伦理审查表》(附件12)作为附件上传电子版。须提前联系学校动物部办理伦理审查工作。
7. 对于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项目,要求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附件13)。
八、二级单位须报送的材料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审核承诺书(单位填写并盖章)》(附件4)1份。
申报项目清单(附件5)1份,未在此清单上的项目,学校将不予推荐。
九、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湘元 谢超
联系电话:0734-8282133 邮箱:usckjc@163.com
地址:红湘校区 南华楼11楼1105室
附件:1-15
科研部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