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科研与学科建设部/人文社科办/军工质量办/高等教育研究所!
科技处
网站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科研平台质量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3 11:20      点击:作者:

关于开展科研平台质量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附属医院:

为全面掌握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实效,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校内省级、市厅级和校级科研平台的质量评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通过全面梳理现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的建设成效和运行管理情况,调整优化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建立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科研平台体系,进一步提升科研平台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能力,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省级、市厅级、校级科研平台218个,其中省级平台62个、市厅级平台60个、校级平台96个,详情见附件1

三、评估要求

学校6月份组织对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开展质量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 评估材料

评估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1911日至20231231日。对于建设期未满五年的科研平台,评估材料应为科研平台立项之日至20231231日。

2.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是以南华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业绩,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科技奖励、发明专利、学术著作、成果转化等。

2.1 纵向科研项目仅限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揭榜挂帅、重点研发等)。

2.2 自科类学术论文仅限已公开发表中科院一区、二区(大类)及卓越领军/重点期刊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仅限已公开发表中科院一区、二区(大类)、卓越领军/重点期刊论文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3 科技奖励仅限政府三大奖、国家一级学会/协会(有资格推荐国家奖)奖。

2.4 人才项目仅限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2.5 学术著作仅限第一作者/第一主编的专著和编著两类。

3.原则上省级科研平台研究队伍核心成员不得超过20人,市厅级科研平台核心成员不得超过10人;核心成员科研成果不得在不同的科研平台中重复填报。

四、工作安排

1. 对照《南华大学科研平台质量评估平台清单》(附件1),各级各类平台填报《南华大学科研平台质量评估表》(附件2)。

2. 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初审,重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成果重复性,并于2024614日前将附件2《南华大学科研平台质量评估表》附件3《科研平台质量评估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m@usc.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南华楼1103室。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请各学院、附属医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科学统筹,确保质量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戴兵(17873415528)、张敏(18216027824


附件:

附件1:南华大学科研平台质量评估平台清单.xlsx

附件2:南华大学科研平台质量评估表.docx

附件3:南华大学科研平台质量评估数据汇总表.xlsx



科研部

2024531


上一条:(2024年6月13日截止)关于做好2023年度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知

下一条: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10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告

关闭

Copyright © 2020 南华大学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人文社科办/军工质量办/高等教育研究所  版权所有.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