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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截止)关于做好2023年度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5 11:02      点击:作者: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衡阳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3年度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包含基础(应用)研究(名单见附件)。

二、评价内容

1.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及时拨付资金、 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2.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项目立项论证充分性;项目实施规范性(包括项目单位申报资格合规、申报材料客观真实、申报项目与有关规定相符等情况,项目单位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项目实施支撑条件等情况,项目调整、完成验收、终止等过程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等)。

3.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中三级绩效指标的指标值,逐项填写实际完成值,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 说明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评价步骤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填报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数据表(附件1、撰写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613日前将数据表、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等加盖公章后提交电子版,各学院对提供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学院统一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后,发送至科研部指定邮箱(usckjc@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作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力手段。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认真填报。绩效评价工作要以目标为导向,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要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地提供各项资料。

(三)压实责任。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 举一反三,以绩效评价促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对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将启动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湘元  

联系电话:0734-8282569

电子邮箱:usckjc@163.com

 

附:1.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数据表

2.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3.2023年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清单

 

 

 

 

 

南华大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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